全国首个省份立法明确男女厕位比例 人流集中场所男女厕位比例1∶2
《甘肃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》已于2025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,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,“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、建设基础设施时,应当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,配备满足妇女需要的公共厕所和母婴室等公共设施。城市公共厕所女性厕位与男性厕位比例应当提高到3:2.人流集中的场所比例应当提高到2:1”。
这一规定希冀通过提高女厕位占比缓解女性如厕排队问题,堪称地方立法的一次突破。更进一步指出,该规定“使甘肃成为全国首个以地方立法形式明确公厕男女厕位比例的省份”。
众所周知,由于生理原因,女性如厕时长显著高于男性,即便女厕位与男厕位数量相当,女厕也更易出现排队,在出行高峰或人流密集区域,长时间排队也令女同胞们难以忍受。
2012年,数名广州女大学生多次发起“占领男厕”活动,旨在呼吁解决公共厕所男女厕位比例不平等问题。参与者通过占领男厕、疏导女性使用厕所、展示标语等方式表达诉求,要求将女厕位与男厕位比例提升至2:1.该活动最终促使广州市城管委公开承诺调整厕位比例,并促使华南师范大学于2022年4月试点改造4个男卫生间为女性专用。
2016年,住建部正式发布城建行业标准《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》(CJJ14-2016),标准第4.1.1条规定,“在人流集中的场所,女厕位与男厕位(含小便站位,下同)的比例不应小于2:1”,提高女厕位占比首次成为行业标准!
然而,虽然通过标准和地方立法增加女厕位数量,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女性如厕排队现象,但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,这是因为厕所占地面积有限,不管怎样优化,也不能让女厕位数量达到“质变”的程度。
不少城市都建设了“潮汐式”公厕,在男女厕之间设置了活动隔板,当女厕出现严重排队现象的时候,移动隔板即可将部分男厕位临时划入女厕使用,从而舒缓女厕排队压力。